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上的发言
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上的发言
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汤忠明
(2018年4月27日)
国务院安委办〔2018〕5号文件下发后,我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是高位推动、周密部署。省政府及时安排,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和云南煤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工信、公安、国土、安监、电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在省煤炭工业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有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在省安委会领导下,省级各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开展工作;明确各产煤州、市、县、区政府是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细化方案,督促煤矿企业开展自检自改,并将“两清单一报告”(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自检自改报告)作为复产复建验收的基本条件。
二是突出重点、细化方案。我省工作方案既与5号文件一一对应不走样,做到和国家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又紧密结合实际,与去年10月以来在全省开展的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机衔接。工作方案必须突出工作重点,聚焦瓦斯、水害治理,确定煤矿上级公司,以及正常生产煤矿、正常建设煤矿、被责令停产停工整改煤矿、长期停产停工或“僵尸”煤矿、本年度应当关闭退出的煤矿和托管煤矿等6类重点煤矿,明确私挖盗采行为等8个方面的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截至4月12日,全省12个产煤州、市全部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55个产煤县、市、区已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三是大力推进、强化督导。3月1日,省煤炭工业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5号文件精神,理清思路,认真谋划。3月6日,省安委办组织召开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安排,要求各部门分块抓落实。省煤炭工业局制定了督查检查方案,由局领导带队、分5个组,对各产煤州、市进行督查。3月22日,省政府召开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会议,董华副省长对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对推进不力的地方提出了批评,要求各级政府担负起责任,把专项行动工作抓实、抓到位。强化督导检查,要求各州、市对所有产煤县、市、区、国有煤矿及上级公司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各产煤县、市、区对辖区所有煤矿及非国有煤矿的上级公司全覆盖督导检查;省煤炭工业局和云南煤监局对曲靖市等5个重点州、市全覆盖督导检查。
四是统筹协调、严格执法。全省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了工作合力。省国土资源厅选取10个县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视频监控网试点建设,目前,已建成7个“打非治违”视频指挥中心。云南煤监局严格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促进了专项行动工作全面开展。例如:4月17-19日,曲靖监察分局在对群众举报的宣威市坤城矿业有限公司宗范煤矿进行核查时,发现该矿将井下部分采掘工程违法外包、采用假密闭假图纸隐瞒作业地点逃避监管监察、入井人员违规携带烟草入井、未随身携带自救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煤矿及其负责人共罚款110万元。4月17-20日,昭通监察分局对镇雄县高坡煤矿采用假密闭假图纸隐瞒作业地点逃避监管监察、超过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范围掘进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煤矿停止建设1个月,对煤矿及其负责人共罚款156万元;对其涉嫌的越界行为依法移送国土部门。
截至4月10日,全省共检查煤矿449处,1069矿次,排查一般隐患5271项、已整改4012项,重大隐患32项、已整改12项,下达执法文书1767份,责令停产整顿13处,罚款1145.98万元,问责12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今天的会议精神,尤其是玉治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专项行动,以最大的努力,争取谋求最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