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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执法工作经验

2018-05-10 16:31 来源: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打印 字体:【

一、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制定《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导意见》《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监察工作办法》,建立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6项机制,督促指导全省各煤矿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围绕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治理和提高副井提升、矿井供电安全保障等5个方面,按照“一矿一策”“一矿一表”的要求,查找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制定管控措施;根据煤矿各时段的重点采掘工作面的风险点,进行电话提醒、预警告知,做到计划精准、方案精准、查处精准,强化重大风险管控,紧紧盯住重点矿井重点采掘工作面,全力防范重特大事故。

二、对灾害严重区域设定禁采”“缓采制度。制定《安徽省煤矿停止开采区和暂缓开采区划定工作指导意见》,对灾害难以有效治理等4类区域停止开采;对煤层原始瓦斯压力5MPa以上,且无保护层开采条件或未采取地面钻井预抽等措施将瓦斯压力降到3MPa以下6类区域暂缓开采。全省16个煤矿划定停采区缓采区”23个,冻结资源4.37亿吨。

三、开展责任监察。按照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思路,抓住煤矿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关键少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编写《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督促煤矿企业修订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随机提问、现场测试等方式,考核关键少数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情况。每次监察中,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在依法给予企业行政处罚的同时,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号入座找出责任人,采取警示谈话、记档、建议给予组织处理、通报省直有关部门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开展远程监察。建立完善分工协作、统计分析、定期通报、督促落实的远程监察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我局基于物联网的信息化远程监察系统,督促46处国有重点煤矿实时更新上传两图两系统( 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发现问题跟踪督察,并逐月汇总通报,责令煤矿企业逐条分析原因,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每次现场检查前,以远程监察发现的问题编制针对性检查方案。

五、实施四个集中监察。突出监察执法过程管控,做到四个集中,即:集中审查检查方案,突出监察重点和针对性;集中汇报《检查方案》执行情况,把控好监察的方向、内容、进度和着力点;集中讨论查处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制作执法文书;集中研究处理处罚意见,防止出现事实不清、执法不严现象。执法过程实现全公开,现场确认违法违规事实和事故隐患。

六、以执法手册为抓手规范监察执法工作。我局在全面使用监察执法信息化系统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手册》中,结合安徽煤矿灾害特点和监察执法重点,针对信息化系统数据库存在的检查表数据库内容与制作现场检查方案关联性不强、隐患库中个别隐患描述不合理、煤矿基础数据库信息与检查时煤矿现状存在差异等主要问题,对系统数据库进行了修改完善,编制了适合安徽现状的隐患数据库,将现场检查方案基础数据库原井工煤矿检查表由230项分类细分、增加至485项,进一步规范监察执法工作,提高了现场监察的针对性。

七、创新监察执法工作机制。建立监察组、主办监察员制度,各分局除局长、书记外,其余监察员组成12个监察组,每次现场检查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队,驻矿24天开展解剖式监察,努力把问题隐患查深查透并处理处罚到位;各分局将辖区所有煤矿落实到每名监察员,明确主办监察员重点掌握主办煤矿安全生产动态情况等职责。同时,建立监察执法量化考核制度,对监察员按现场检查发现隐患数、停头面停设备数、提出处罚建议被采纳数等进行量化考核,逐月排序张榜公布,年底评选监察执法先进个人,并将量化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出国培训学习的重要基础;对分局按矿次平均查处隐患数、监察罚款数、停头停面停设备数,人均查处隐患数、监察罚款数等实行量化考评,评选年度监察执法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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