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执法工作经验
一、编制落实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按照各级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要求,省煤炭厅结合全省实际,总体安排计划全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在总结近年来监管执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本着提高质量,减少频次的原则,科学编制印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厅2017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晋煤执发〔2017〕66号),测算了执法检查工作日,梳理划分了执法检查事项,制定了执法检查督查计划表。2017年省煤炭厅实际完成执法天数为3144,完成了全年计划数2615天的120%。
二、不断规范执法检查程序。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72号)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在加大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力度的同时,不断规范相关执法检查程序,正确使用《山西省煤炭行政执法文书》,印发出台《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办法(试行)》和《煤矿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及审批办法(试行)》。每次执法活动从制定方案,成立执法检查组,到深入现场开展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制作、下达执法文书,对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处罚、结案等各个环节,始终依法依规进行。同时,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严格案卷分类建档保存,做到执法档案的标准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