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内发生3起较大事故 国务院安委办约谈南阳、东莞、邢台
6个月内发生3起较大事故
国务院安委办约谈南阳、东莞、邢台
6月15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安委办分别约谈河南省南阳市、广东省东莞市、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这三个市6个月内均发生3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等三位同志分别主约谈,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同志参加约谈。
河南省南阳市4月、5月接连发生3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其中两起道路运输事故、一起冶金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22人受伤,其中4人至今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广东省东莞市4月、5月接连发生3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其中一起建筑施工事故、一起工贸事故、一起道路运输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10人受伤。
河北省邢台市2月、3月、5月共发生3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其中道路运输、煤矿、工贸各一起,共造成9人死亡、23人受伤。
国务院安委办认为,9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层面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保障水平低,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差,“三超一疲劳”等交通非法违规行为突出等问题,也反映出监管层面存在很多薄弱环节。
约谈指出,三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守安全红线,坚持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多发态势。
约谈要求,要加快事故查处,严肃追究责任,既要严肃追究企业责任,又要倒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安全大检查、全面“体检”、专项整治、淘汰退出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手软。
约谈要求,要集中分析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在查清事故直接原因的基础上,更要查找深层次的管理原因和制度漏洞。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要结合本地实际,下大力气整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煤矿、冶金、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各地已陆续进入汛期,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约谈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全力推动安全监管工作上水平。三地要以此次约谈为契机,结合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责任担当,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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