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监察分局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曲靖监察分局结合监察区域实际,严格对标对表监察,敢于亮剑、敢于碰硬,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科学分类,突出重点。分局对监察区域内265处煤矿,按煤矿状态对“六类”煤矿进行科学分类,围绕查六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开展专项行动,突出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管监察指令、矿井采掘接续、生产布局、一通“三防”等方面,严查煤矿是否存在未经验收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继续生产建设、停而不整、明停暗开、借整改之名违规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住煤矿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重拳出击,严查重罚。专项行动以来,分局以开展预防性技术监察、一通三防专项监察、责任监察为抓手,坚持对标对表严格监察,共监察矿井152处,查处隐患2335条,责令停止作业点82处,责令停产整顿煤矿8处,责令停止生产19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个,实施行政处罚罚款1628.6万元。其中,对宣威市1处煤矿违法外包、采用假密闭假图纸隐瞒作业地点逃避监管监察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处罚款110万元;对麒麟区1处煤矿存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未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处罚款225.5万元。
三是公开裁定,强化警示。分局在监察执法中邀请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9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了公开裁定,体现了公开、公正、透明等执法原则,保证了煤矿企业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充分发挥社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权、参与权、知情权,同时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参与公开裁定的其他煤矿企业、监管人员参与讨论,接受教育,起到强有力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四是加强调度,强化落实。加强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督促监管部门认真履职。加强煤矿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调度,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消除隐患,强化依法办矿意识,强化忧患和风险意识,防止精神松懈,克服侥幸心里。
五是规范执法,强化监督。分局加大内部执法监督力度,利用好分局合议制度,对发现执法不严格、不到位的,及时通过执法监督予以调整,强化执法意识和证据意识,确保监察执法发现的隐患真实、证据确凿,处理得当、处罚适当,不断强化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效能。